|
首页-》借书须知
借书须知 |
一、读者凭借阅证借书,借阅证仅限本人,不得转让,否则停借一个月。
二、教师每人可借书10册,学生每人3册。
三、
借阅期限:教师为二个月,学生为一个月,必要时只能续借一次,期限20天。
四、样本、工具书一般不出借,读者可在阅览室查阅,如教学和科研特殊需要,可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,经馆长同意方可借阅,期限为一个月。
五、
读者要爱护图书,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、撕毁、污损、涂写,违者照章处理。
六、师生离校时,必须还清图书及刊物,并交回借阅证。
七、图书借阅证遗失,要及时到图书馆检测口挂失,如需补发,必须本人申请,交纳办证工本费5元。
版权所有: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制作: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通讯地址:安徽省宣城市环城北路48号 电话:0563-3033489 邮编:242000